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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新式中外银行在中国境内先后建立起来自年外资银行 丽如银

2022-08-08 09:07:44 发布 浏览 216 次

晚清,新式中外银行在中国境内先后建立起来。自年外资银行——丽如银行(年成立,总部设在印度孟买,年改名东方银行,总部迁往英国伦敦)在中国香港、广州建立分行起,至年,已建立的家外资银行在华投资估计总数为美元,年,外国金融业在华投资.百万美元。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于年建立后,户部银行(后改称大清银行)、交通银行等相继建立,至年华商银行已达家(有些是仅见名称,或者不久倒闭),年后大发展。据唐传泗、黄汉民估计,年,中国和外国在华银行的实收资本和公积金占.%,钱庄占.%;银行资本占.%,钱庄占.%。银行与票号、;钱庄关系密切。首先,银行吸收钱庄界人士参与经营管理,官私大小银行邀请钱庄经理人员当经理。中国通商银行的第一、第二任华人经理、户部银行经理都是钱庄经理;商办的四明银行的总经理也是钱庄经理。吴友如《银行倒闭》其次,银行向钱庄放款,借钱庄与工商界关系开展业务。世纪年代,上海外商银行对钱庄拆放额常在万两左右,年代增至七八百万两,世纪初达一千几百万两,年达到多万两。进出口贸易中通用庄票;在汉口,中外贸易中,洋商以银行汇票付予买办,买办则换给支票,向钱庄过付。年成立的清代最重要的一家私人银行——浙江兴业银行,除承做丝绸油米等押款外,把大部分资金用于对钱庄的短期拆放。年中国银行成都支行对家殷实有信誉的钱庄拆放资金。银行,尤其外商银行通过钱庄放出大量借款,也就控制了金融市场。如年发生橡皮股票风潮,不久辛亥革命爆发,外商银行陆续收回对钱庄的拆款,致使大批钱庄倒闭。先是上海,而后波及南北许多大商埠,京、津、烟台、广州、潮州均受牵连。据天津商会档案载:“现在上海市面摇动,倒闭频仍,而天津春华泰搁浅,滓市因而摇动。于是倾轧者有之,观望者有之,株连排挤者又有之,以致周转不通,市面为之一滞。”年,“上海复又倒闭钱庄三家,烟台倒闭十三家。”天津“源丰润、新泰两号,因上海牵连,同时倒闭,市面益形摇动,人心惶惶。”北京“源丰润倒闭后相率倒闭者又有四家,……日内尚闻有多数钱庄将倒,现在银根奇紧,市面恐慌,银价陡涨,市面受害伊于胡底!”广东“因上海票号纷纷倒闭,本省广州、潮州怡和德、万昌、源丰润等号,亦相继倒闭。”日来人心恐慌,港、澳、佛山、梧州(今广西境)等处持票赴官银钱局兑现银者,纷至沓来。再次,上海等大城市的银行有时还利用内地钱庄代理收解款项事宜等。

从传统市场贸易到近代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时期,一方面,新的排挤、压倒、否定传统市场体系中的消极成份;另一方面又利用、吸收、融合其积极因素。改革创新、破旧立新,遵从习惯和传统,利用旧形式,注入新内容,新旧嬗变过程显得丰富生动,多姿多彩。

商业家族

商人家庭及商人家族是组成商人生活的重要方面。因为不论是那些富商大贾还是那些小商小贩,不论是外出行商还是列肆坐卖,他们都需要一个相对稳定和睦的家庭,而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一些家庭往往又是控制在某一家族之中的。尤其明清时期全国出现许多大的商人家族,其族内情况更是如此。试想一个商人,当他出门在外,家中妻儿父母日夜盼其归来,当其经商多年,满载而归,一家团聚,拥妻携子,又是何等融洽。然而现实中的商人家族和家庭并非完全如此,在他们的家庭生活中也同样充满了酸甜苦辣,可谓一言难尽。

在先秦文献中,每当提到商人往往就与“家”联系在一起。如讲到吕不韦之富,即谓“家累千金”。后来他用金购买奇物玩好,买通华阳夫人,最终成为秦朝相国,一面做官,一面经商,又发展为“家僮万人”。孔子的弟子子路据史书记载也曾是一位“家累千金”的富商。从这短短的数字之中,我们虽然不能具体想象他们的家庭生活,但这些商人家庭的富足、奢华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他们凭借财富,极力模仿上流社会的生活,即使其子女也经常出入时髦场合。马可·波罗描述了宋代杭州商人子弟的生活状况:他们模仿上流社会的风俗习惯,以及严肃庄重的举止,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衣着上则是绫罗绸缎,金镯玉环,价值非凡。元朝,扬州盐商张文盛,拥有家僮数百,过着阔绰的家庭生活。无怪元代有人羡慕说:“人生不愿万户侯,但愿盐利淮西头。”明清时期随着地域商人集团的出现,而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商人宗族和商人家庭,其中尤以徽州、山西商人最为突出,下面就让我们具体看一下他们生活情况。

宗族,又称家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父系家长制为核心,按长幼尊卑为伦理原则的生活团体。清初赵吉士在讲述安徽地区的家族情况时认为:新安各姓,聚族而居,出入齿让,其风气最为古朴。一姓村中,绝无杂姓掺入,由宗祠所统辖。每当岁时祭日,干丁皆集。所有礼节,彬彬合度。新安人以“千年之冢不动一杯;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之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虽数十世不改”为自豪。这就是明清时期徽州典型的累世义居的家族生活方式和宗族组织形式。徽州是商业发达、商人辈出的地方,那些商人出身于这样的聚居家族,就使古老的宗族更增加了一层商业色彩,即形成了一批专以经商为业的商人家族。这种商人宗族的形式还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宗族所在地处僻壤,土瘠田狭,无以谋生,故聚众外出,求食于四方;二是外出者虽有经商之名,其实并无资本,而是向族内大户借贷或同族合股集资;三是商业赢利源源输回族内,一方面食其妻子父母,另一方面保证宗族集体活动所需。当然这类商人家族族内也有一种不成文的分工:既有外出经商者,亦有在家种田者。《名山藏·货殖记》记载汤阴郑家,代不分居,多田饶材,“诸农贾所人,皆困之,有婚嫁,族长主其费,寸布斗粟无私者”。成化年间,赶上荒年,在临清行商的郑五老,每次归来,“倒橐囊,锦帛委地”,所赚钱财尽族内使用。由于谋生的需要,又由于商业利润的吸引,更由于从众心理的驱使,一些村民族众往往争奔经商一途。《全唐文》所载《祁门县新修阊门溪记》中说祁门县“千里之内,业于茶者七八矣”。也就是说,祁门境内,百分之七八十的人都经营茶业。更有甚者,许多宗族已把经商当作维护本族社会声望的手段,以宗法的力量把同族的青壮丁众赶向商旅之途。以致在土地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仍有一些良田因无力耕作而抛荒闲置。在这些宗族内,经商本身即带有很强的宗法色彩。这种色彩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或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商业的发展会有促进和保证作用。

元明以来,我国形成了几支在全国颇具实力的商人集团或称商帮。如晋商、徽商、闽商、粤商等等。而这些商人集团的活动又是和宗族势力的活动相联系的。这种联系首先表现在经济方面。明人金声在《与歙令君书》中指出:

夫两邑(歙县,休宁)人以业贾故,挈其亲戚知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数十家、数家。

这种一家经商而能维系全族生活的经济结构模式,是形成并维系着宗族聚居生活的保证。因为经商与全族的衣食有关,所以在徽人家族中有人经商是会受到全族的支持和帮助的。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徽商家庭,虽然迁到别的地方已经好几代,当中又从来没有回过徽州,还是不改他们的籍贯,一直以徽州籍自居。在《徽州府志》中有一张“进士表”,所载的名进士里面,有名出自落籍于其他省府、州县的盐商家庭。足见盐商家庭联络之广泛。又据《歙县县志》记载,徽州土著望族有家。在清代盐商全盛时期,有家曾经连续不断地出任两淮盐署“总商”的位置;有家曾在《新安名族志》里列过名;还有家在府志的进士表中出现,而其中的潭渡黄家、岑山程家、潜口汪家、雄村曹家和棠樾鲍家更是名列歙县家在府志表上出过三名进士以上的望族之中。显然这些盐商故家望族,不仅在商业经营上而且在封建官场上,也取得了显著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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